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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被解约,有经济补偿吗?

劳动报  · 公众号  · 社会  · 2024-07-24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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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答,释疑上班那些事 劳动报记者 李轶捷 近日, 有读者张先生向我们询问 自己和朋友被两家单位录用 试用期内因为种种原因 被各自单位“炒”了 朋友拿到了赔偿款 而他却没有 是不是单位违法了? 今天我们来聊聊这个话题↓↓↓ Q 试用期内被解约,有经济补偿吗? A 不一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该情形不属于《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 如果 张先生 所在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 与 张先生 解除劳动合同, 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 ■  而 张先生 的朋友,之所以拿到了经济补偿,可能是因为他所在的企业没有提出“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双方是协商解除等。 ■  双方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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