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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免费领养宠物的宣传随处可见,常有商家假借免费之名,行买卖之实,以免费领养为噱头,销售价格不菲的宠物粮(如指定品种、价格,每月固定消费,持续18个月),误导消费者,并通过合同设定不公平格式条款,绑架消费。 省消保委调查发现,消费者冲着免费领养宠物到店后,最终被要求签订商家早已拟好的购买猫/狗粮合同,而“免费领养”变成了“购买猫/狗粮,送猫/狗”的交易。省消保委对收集到的来自湖南、湖北、江苏等22个省份的600多份购买猫/狗粮合同进行梳理分析,发现 合同中存在捆绑消费、设定消费金额、强制长期消费等加重消费者责任、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不公平格式条款 。主要有: 1.“猫/狗粮超期一个月未购买,视为消费者严重且根本违约,消费者应向商家支付违约金3000元。”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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