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教育部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的内容。该法规针对幼儿园工作人员的背景、资格、数量、健康检查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并强调公办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和待遇问题,以及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师资培养培训方面的责任。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规定幼儿园工作人员的条件和配备标准
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明确规定,幼儿园教师、园长、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等需要具备规定的条件,并且幼儿园需要按照相关标准配足配齐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关键观点2: 实施工作人员背景查询和健康检查
学前教育法规定,幼儿园聘任教师等工作人员需要进行背景查询和健康检查,存在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情形的人员不得聘任。
关键观点3: 保障公办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和待遇
新政策要求将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明确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方面享有与中小学教师同等的待遇。
关键观点4: 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师资培养培训方面的责任
学前教育法规定,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规划,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以确保学前教育质量的提升。
文章预览
据央视新闻,11月11日,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的相关内容。 ①规定幼儿园教师、园长、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等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②幼儿园及其举办者应当按照相关标准配足配齐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③规定幼儿园聘任教师等工作人员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进行背景查询和健康检查;存在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不宜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情形的,不得聘任。 ④要求将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明确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方面享有与中小学教师同等的待遇。 ⑤规定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规划,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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