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上海市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管理办法的规范文件,旨在加强本市产业共性技术体系建设,规范功能型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推进职责、建设条件与程序、运行管理、财政资金投入与国资管理、评估考核与监督等方面。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文件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进一步加强本市产业共性技术体系建设,规范上海市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关键观点2: 功能型平台的定位
功能型平台是以企业化运作为主要方式,以提供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与转化服务为主要功能,以培育和孵化创新企业、构建产业创新生态为主要目标的非营利新型研发机构。
关键观点3: 建设条件和程序
功能型平台的建设应当面向实际需求,注重有序规划,弥补市场缺位,推进协同开放。承建功能型平台需要具备基本条件如聚焦本市产业创新发展前沿方向和重大需求、具备行业共性技术研发与转化服务能力等。建设程序包括推荐、论证和立项等步骤。
关键观点4: 运行管理和财政资金投入
功能型平台采取合同式管理,由各相关单位出资成立运营公司,建立相应公司治理架构和内控制度。财政资助资金分为建设资金和运行资金,由市、区两级政府共同安排。
关键观点5: 评估考核与监督
推进小组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功能型平台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包括评估指标、评估周期和评估规则。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功能型平台评估等级,并按评估等级拨付运行资金。
文章预览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市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现将修订后的《上海市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4年9月30日 上海市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依据)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沪委办发〔2019〕78号),进一步加强本市产业共性技术体系建设,规范上海市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以下简称“功能型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位) 功能型平台是以企业化运作为主要方式,以提供产业共性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