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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一方拒不履行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怎么办?

山东高法  · 公众号  ·  · 2024-05-25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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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 在民政局协议离婚, 约定房屋归男方所有, 但离婚后女方拒不履行 协助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 这起婚后财产纠纷案怎么判决? 基本案情   原告赵光(化名)与被告陈香(化名)原系夫妻关系。结婚数年后感情破裂,两人决定离婚。   两人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约定:一是小孩由男方抚养,所有费用男方自愿承担,女方有探视权;二是车子、房子全归男方所有,一方个人对外债务自行偿还,余下的房贷由男方继续按揭。   由于房产还在两人名下,赵光多次催促陈香协助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陈香却一直拒绝。双方协商不成,赵光只好诉至法院,要求陈香协助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陈香经法院合法传唤却拒不到庭。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依法产生法律约束力,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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