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工信厅、市工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绿色制造名单培育对象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构建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发挥绿色工厂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打造绿色制造领军力量, 现组织开展陕西省绿色制造名单培育对象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条件及要求 (一)绿色工厂培育对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且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 (二)绿色工业园区培育对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且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发布园区绿色工厂培育计划,组织园区内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 (三)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培育对象应当符合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