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全国人大代表史玉东调研托克托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并参加座谈会。他视察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情况,并对法院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探索和努力表示肯定。史玉东认为,法院采取多种方式发挥环境修复性司法的现实价值,为裁决环境类案件提供了可复制、可参考的经验。他还建议建立长效化协作共建机制,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建设,完善黄河流域生态大保护大协同格局。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史玉东调研托克托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工作
史玉东视察了法院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探索和努力,并对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
关键观点2: 史玉东对法院环境修复性司法的现实价值给予高度评价
史玉东认为法院采取多种方式如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最大限度地发挥了环境修复性司法的价值,为裁决环境类案件提供了可复制、可参考的经验。
关键观点3: 史玉东提出建议完善黄河流域生态大保护格局
他建议建立长效化协作共建机制,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建设,为环境资源案件的审理拓宽办案思路、夯实办案基础,持续完善黄河流域生态大保护大协同格局。
文章预览
图为全国人大代表史玉东调研托克托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并参加座谈会。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蒙牛集团全球研发创新中心研发总监史玉东到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人民法院进行调研,视察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情况。 “我看到了托克托法院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出的探索和努力。”史玉东实地参观内蒙古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教育基地时说道。托克托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南部黄河“几字弯”的东北角,是黄河上中游分界点,同时,黄河“几字弯”南岸为库布齐沙漠,是“三北”攻坚战的主战场。史玉东表示,托克托法院采取的补植复绿、增殖放流、防沙治沙、劳务代偿、异地修复等方式十分必要,最大限度发挥了环境修复性司法的现实价值,为裁决环境类案件提供了可复制、可参考的典型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