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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擅長犯賤的。 具體體現為熱衷於刺探已知的壞結果, 刺探的手法是通過自己並不該做的表現, 激起對方的留戀。 可是留戀是什麼? 是他已有的成了習慣、 是你付出的要不回來、 是有過體驗, 卻揮手再見。 像無窮的情話、 像抵死的繾綣、 像潑出去的水、 像回不去的人。 換回一臉淚, 與一首傷心的慢歌。 按理說,人類這種趨利避害的產物, 怎麼會一而再再而三選擇無果的犯賤? 因為人還是矛盾的啊。 前一秒的自我肯定, 隨着夜色漸冷, 就可以變作自我否定, 所有的價值都變成了—— 你愛不愛我? 你愛我什麼? 有誰在愛我? 怎樣會愛我? 你愛我活潑開朗, 還愛我一話不講, 你愛我溫柔似水, 還愛我明麗如火, 你愛我冷靜慵懶, 還愛我心下惶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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