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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沪财预〔2022〕98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功能提升类项目实施细则》(沪浦发改规〔2023〕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功能提升类储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一)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支持全球营运商、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全球机构投资者、产业数字化、全球消费品牌、国际经济组织等集聚自贸试验区;支持上海国际金融、航运、贸易、消费中心建设重点项目;支持离岸贸易、数字贸易、跨境电商等新型国际贸易发展。 (二)提升产业集聚能级。支持自贸试验区核心产业、先导产业、功能性平台创新发展;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绿色金融等;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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