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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 上海金融法院 来源 | 《证券法苑》第39卷 建议阅读时间 : 24 分 钟 编者按 上市公司股票限售制度,对于防止董监高及股东短期套利甚至内幕交易,维护市场稳定、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但股票限售承诺完成后,上市公司能否以未公开的不予解禁承诺为由对抗在司法执行程序中取得股票的受让人,则涉及限售制度实践、司法程序执行和股东权益保障等多方面问题。本案例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深入解析。 目 录 一、案情简介 二、审判结论 三、案例评析 (一)上市公司限售承诺制度与司法难题 (二)限售承诺的约束力与司法应对 (三)不予协助解禁限售股的责任承担 摘要 上市公司股票限制出售存在种种原因,其中之一是为了防止相关持股主体利用信息不对称等获取短期利益,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冲击股票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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