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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骑行遭碾亡案:事故地是否属于“道路”,或为判定关键

南方周末  · 公众号  · 社会  · 2024-09-07 17:59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一起发生在河北容城的骑行男孩被碾压致死案件。案件的关键在于区分过失致人死亡罪和交通肇事罪,核心在于事发路段是否属于公共交通管理范围的“道路”。文章详细描述了案件的背景、经过、涉事双方的态度以及律师的观点,同时探讨了类似案件的判决情况和责任划分问题。文章还涉及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以及司法实践中对未交付道路的责任认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概述

河北容城一男孩在骑行时摔倒,被对向行驶的车辆碾压致死。涉事车辆司机被逮捕,案件正在侦查阶段。

关键观点2: 案件焦点

案件的关键在于区分过失致人死亡罪和交通肇事罪,核心在于事发路段是否属于公共交通管理范围的“道路”。

关键观点3: 涉事双方及律师观点

涉事车辆司机被指控过失致人死亡罪,其辩护律师认为应做无罪辩护。同时,提及类似案例中存在类似争议。交警部门认定涉事司机承担同责以下甚至无责任。

关键观点4: 关于“道路”的争议

受访律师介绍,“道路”的判断标准为是否“用于公众通行”。对于施工单位未完成的公路,被交通管理部门视为未开放用于公众通行,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道路”。但司法界对此存在争议。

关键观点5: 其他责任方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于尚未验收交付的路段,施工方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措施。在未交付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法院也曾判决道路施工方承担相应责任。


文章预览

▲  2024年8月28日,骑行男孩被碾压事故地有车辆通行。(受访者 / 图) 全文共 4234 字,阅读大约需要 10 分钟 此类案件中,区分过失致人死亡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关键在于,事发路段是否属于公共交通管理范围的“道路”。但何谓“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相关法律并未进一步明确,导致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解读。 本文 首发于 南方周末 未经授权 不得转载 文| 南方周末记者 郑丹 南方周末实习生 金晶 责任编辑|何海宁 近日,河北一男孩在骑行摔倒后,遭汽车碾压致死的新闻,引发网友关注。 2024年8月11日6时许,在河北省容城县贾光乡一处竣工但未验收路段,一名11岁男孩和父亲一起跟随骑行团骑行时不慎摔倒,被对向行驶的车辆碾压,经抢救无效身亡。 涉事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显示,当时汽车以52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整个事发过程不到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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