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将地黄、麦冬、天冬、化橘红4种物质纳入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这四种物质在我国传统饮食文化中广泛作为食材食用,经过安全性评估和传统食用方式未见不良反应报道。建议按照传统方式适量食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等特殊人群不推荐食用。作为保健食品原料或中药材使用时,需遵循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地黄等4种物质被纳入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
这四种物质在公告中被正式确认为食药物质,经过安全性评估和传统食用方式未见不良反应。
关键观点2: 食药物质的管理规定。
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食药物质目录管理规定》,明确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增补修订食药物质目录的申请,并按相关要求组织安全性资料提交。
关键观点3: 地黄等4种物质的传统食用方式和地区。
这四种物质在河南、甘肃、山东等地区有作为食品原料的食用历史,主要食用方式包括泡茶、煲汤、炖肉等。
关键观点4: 特殊人群食用建议。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等特殊人群不推荐食用上述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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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编辑:水晶 8月26, 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将 地黄、麦冬、天冬、化橘红 4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 据了解,对地黄等4种新增食药物质建议按照传统方式适量食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等特殊人群不推荐食用。 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时,应当按保健食品有关规定管理;作为中药材使用时,应当按中药材有关规定管理。 解读《关于地黄等4种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公告》(2024年第4号) 在我国传统饮食文化中,一些中药材在民间往往作为食材广泛食用,即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以下简称食药物质)。《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食药物质;食药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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