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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将工资发给已离职的同名员工,还能要得回来吗?

湖北高院  · 公众号  ·  · 2024-06-12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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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通过庭前督促+当庭履行,员工将公司误发的工资全额退还,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基本案情 2023年5月,马某从湖北某劳务派遣公司离职,同年10月,另一位同姓名马某入职该公司,公司财务人员未及时清理离职人员的银行卡号等信息,将本应发给在职马某的2420元工资误发给了已离职的马某。 发现错误后,该公司第一时间与已离职的马某说明情况、协商退还,但离职马某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错发的工资。无奈之下,该公司将离职马某诉至法院,要求其退还上述2420元。 审理经过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诉讼标的额小,便决定用柔性调解方式实现案结事了。 送达环节,承办法官多次耐心地向马某释法明理,告知其法律后果,马某在庭前陆续退还1900元。 开庭当日,马某未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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