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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我单位应急预案是2021年编制,并到当地应急局备案,但2023年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成员部分发生变更,除此之外无其他变化,2023年、2024年均做出修订,请问在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时,修订内容是否涉及2号令第37条所述内容,是否需要对应急预案进行重新备案呢 咨询时间: 2024-03-13 回复:您好!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实施上条规定,需准确把握“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等变更情形。理解把握这些变更情形,可参考应急预案评估相关标准中的内容。依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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