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广州市发布了《广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旨在规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工作,满足工薪收入群体刚性住房需求。该办法规定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筹建、申购、产权和售后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供应、使用、退出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新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90平方米。
面向高层次人才等群体供应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面积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关键观点2: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包括主申请人、主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户籍家庭(含单身人士)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符合一定的条件,包括具有本市户籍、无自有产权住房、申购前一定时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转移记录等。
关键观点3: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动产权证附记栏有特别的注记要求。
关键观点4: 建设运营机构负责筹集和管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负责公布房源信息、制定配售细则等。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和监督管理工作。
文章预览
刚刚,广州发布了《广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其中《办法》提到,新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90平方米。 面向高层次人才等群体供应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面积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住房公积金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按规定可以作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资本金,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规模的5%。 在确保贷款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法律法规研究试点利用住房公积金发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 支持利用住房公积金向缴存职工发放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原文如下: 广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收入群体刚性住房需求,规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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