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证监会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修订内容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修订旨在落实强监管防风险要求,强化对客户供应商、公司治理、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调整定期报告结构,减少冗余,突出重要内容。同时,结合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实践,完善风险揭示、行业经营信息披露、非交易时间信息发布、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等内容,并强化重点事项的监管。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修订重点
本次修订旨在落实强监管防风险要求,对客户供应商、公司治理、募集资金使用等关键信息强化披露。
关键观点2: 定期报告调整
优化定期报告结构内容,减少冗余信息,突出重点内容,调整篇章布局,删除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披露要求。
关键观点3: 风险揭示
明确公司应充分披露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
关键观点4: 行业经营信息披露
要求上市公司结合所属行业特点,充分披露行业经营性信息,包括技术、产业、业态、模式等信息。
关键观点5: 监管完善
强化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外包行为的监管要求,完善承诺对象范围,结合监管实际明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
文章预览
证监会12月27日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以及上市公司年报、半年报格式准则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 具体来看,本次修订落实强监管防风险要求,对客户供应商、公司治理、募集资金使用等重点信息强化披露要求,对于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公司,要求重点披露后续整改情况。同时,优化定期报告结构内容,减少冗余信息、突出重点内容,根据投资者阅读习惯,调整篇章布局,删除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披露要求;补充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相关规定;与新修订的《公司法》相衔接,调整监事、监事会相关职责,调整股东大会等相关表述,并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部门规章可以设定的处罚金额上限由3万元调整至10万元。 《信披办法》结合最新法律法规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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