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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经营权对外转让,是否需要走政府采购程序?

采购学园  · 公众号  ·  · 2024-08-20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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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食堂经营权对外转让,委托代理机构进行统一招标,是否需要遵循政府采购法的程序? 答: 《政府采购法》规定,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公立医院食堂经营权对外转让,采购人没有发生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行为,因此医院食堂经营权对外转让不属于政府采购。 (问答内容来自 易采通App“有问有答” 频道,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加小编微信13811276391) 近期热门 1.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如何理解? 2.哪些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使用询价采购方式? 3.公开招标供应商只有2家,可转为竞争性磋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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