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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公布首批高质量幼儿园共同体培育名单和做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公布首批高质量幼儿园共同体培育对象名单,并就资金使用和建设管理提出要求。一起来看详情! 一 培育对象和资金安排方式 (一)培育对象 经幼儿园自评、共同体组建、县级初审、地市审核推荐、省级复核等程序,确定首批182个高质量幼儿园共同体培育对象,覆盖21个地市,共1453所幼儿园。其中, 河源市6所幼儿园上榜。 (二)资金安排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5〕257号),2025年下达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3280万元用于省首批高质量幼儿园共同体培育第一笔支持资金(每个共同体20万元)。经费由县(市、区)财政划转到共同体带动园,由项目带动园牵头统筹,与参与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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