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2024年10月11日晚,第537期民商法前沿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教室举行。清华大学法学院程啸教授以“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之评析”为主题发表报告,并详细解读了侵害监护权的损害赔偿责任、监护人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相应的责任”的理解适用、相应的补充责任的实现、用人者责任的适用范围、缺陷产品自损的赔偿责任、交强险中受害人的范围、高空抛坠物致害中建筑物管理人的侵权责任等问题。与会专家包括王利明教授、朱虎教授、周友军教授、冯珏教授、熊丙万教授、王雷教授等,他们就上述问题进行深入讨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阮神裕助理教授主持论坛。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侵害监护权的损害赔偿责任
程啸教授讨论了关于侵害监护权的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如何认定'造成严重精神损害',以及监护人因寻亲而支付的费用和脱离监护期间的人身伤亡赔偿责任。
关键观点2: 监护人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
程啸教授分析了监护人责任中的赔偿责任的承担问题,包括夫妻离异后未与被监护人共同生活的一方可否主张减免责任,以及监护人责任的性质是替代责任,还是补充责任或按份责任。
关键观点3: 相应的责任与相应的补充责任
程啸教授提出,'相应的责任'并非按份责任或补充责任,而是一种部分连带责任,并讨论了相应的补充责任的实现机制。
关键观点4: 用人者责任的适用范围
程啸教授讨论了用人者责任的适用范围,包括个体工商户作为用工主体时的责任承担问题,以及工作人员的犯罪行为与用人单位责任的关系。
关键观点5: 缺陷产品自损的赔偿责任
程啸教授分析了缺陷产品自损的赔偿责任问题,包括缺陷产品造成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所失利益,以及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关键观点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受害人的界定
程啸教授讨论了交强险中受害人的范围,包括本车人员甩出车外后遭受本车碾压或碰撞的赔偿问题,以及驾驶人离开本车后遭受本车碾压或碰撞的赔偿问题。
关键观点7: 高空抛物坠物致害中建筑物管理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程啸教授分析了高空抛物坠物致害中建筑物管理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包括具体侵权人的侵权责任与建筑物管理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的关系,以及建筑物使用人的补偿责任与管理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的关系。
文章预览
2024年10月11日晚,第537期民商法前沿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教室线下举行。清华大学法学院程啸教授以“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之评析”为主题发表报告,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冯珏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周友军教授以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熊丙万教授发表与谈意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利明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虎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雷教授出席论坛并参与讨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阮神裕助理教授主持论坛。 一、 程啸老师主讲 程啸教授首先介绍了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下称《解释》)出台的背景,概述了《解释》处理的主要问题和条文情况,并依次详细解读了侵害监护权的损害赔偿责任、监护人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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