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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朋友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专注于民商事领域,发布实用价值的干货! 正文 项目是总包单位枝繁叶茂的植地根系,支撑滋养着建筑企业的发展。项目经理是项目的直接负责人和直系管理者,把握着所属项目的方方面面,因此不乏项目经理在材料接收单、结算单、变更签证甚至对外订立的合同等文件上签字盖章,那么这些经项目经理签章的文件对总包单位的法律效力如何呢?法院是怎么样认定的?是否可能给总包单位造成损失?总包单位又该如何应对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呢? 二、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人,全面负责项目管理 依据《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项目经理是指“受企业法定人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换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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