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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微博“刷量”服务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判赔200万元!

网络法实务圈  · 公众号  ·  · 2024-09-03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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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在互联网注意力经济背景下,粉丝量、点赞量、阅读量等数据已经成为衡量账号商业价值的重要指标。这些数据不仅代表着账号的社会影响力,也是广告主和平台进行商业决策的重要参考。然而,伴随着“流量”价值的凸显,“刷量”等黑灰产业务也随之产生。一些不法分子企图通过不正当手段扭曲市场规则,破坏互联网生态环境。为了应对这一挑战,众多互联网平台纷纷采取行动,通过制定相应的平台规则、引入先进的技术检测手段等方式,对“刷量”行为进行有效规制。同时,也有平台选择通过法律途径主动出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微博平台对某刷量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许某等发起了不正当竞争诉讼,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王琼飞、徐娟律师代理本案。法院审理后明确指出,微博平台的运营者对平台内真实、可靠的数据享有合法权益。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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