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深圳一小区业委会因小区架空层权属问题与开发商产生纠纷,业委会起诉开发商要求支付占用费并恢复原状。法院审理认为,小区架空层应归业主共有,开发商不得侵犯业主公共利益。此案涉及的法律条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小区架空层的权属问题。
法院认为小区架空层应归业主共有,开发商不得侵犯业主的公共利益。这是根据民法典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司法解释的规定。
关键观点2: 开发商占用架空层的合法性。
法院认为开发商占用架空层需要向业主支付使用费。同时,由于小区是商住两用,开发商有权在架空层安装空调机组,这是合理利用。
关键观点3: 法律对业主和开发商的影响。
法官提醒开发商要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及时交付公共配套设施,不得侵犯业主的公共利益。业主在购买房屋时应仔细查看购房合同和规划图纸,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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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中的架空层 究竟是业主共有的还是开发商的? 近日,深圳一小区的业委会 就因为这个问题 将占用架空层的开发商起诉了 一起来看看法院是怎么判的 ⬇️⬇️ 创意图片,图源IC photo 一商住两用小区的 架空层被开发商占用 , 放置空调机组,并加建宿舍供旗下物业公司使用 ,小区业主认为开发商的行为侵害了业主共有权益, 业委会 遂起诉开发商 要求其支付占用区域的使用费,并将占用区域恢复原状 。近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 案情简介 开发商占用架空层放空调 业委会起诉要求付费并恢复原状 A小区是一个商住两用小区,由B公司投资承建。该建筑的 1楼至4楼为商业区 ,归属B公司,5楼为架空层, 6-32楼为住宅区 ,于2016年交付给购房业主。 自小区交付后至2020年,由 B公司下属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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