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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 正 声 明 近期,我公司发现社会上存在部分企业使用“中冶”“中冶建研”等名称或字号的情况,极易引人误认该企业与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存在特定的联系。据此,我公司郑重澄清并声明如下: 我公司与中冶建研(北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冠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17QBK0R)及其关联公司均不存在任何隶属或股权关系,亦不存在任何投资、管理、合作等关联关系,若因前述公司的任何行为导致任何纠纷或任何相关责任均与我公司无关。 对于擅自使用“中冶”“中冶建研”名称或字号实施误导性营销宣传的任何企业或个人,我公司将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也请广大客户等各方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等方式进行甄别,注意防范风险避免损失!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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