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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提醒! ⚠⚠⚠ 6月23日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 《关于继续对电动自行车等 非机动车实施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以下简称《通告》) 根据《通告》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将继续 对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 实施原定管理措施 ↓ 具体如下 ↓ 一级限行区 (一)全市高速公路和快速路(主道)。 1.高速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含玉平大道)、G25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0422武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S86深圳外环高速、东部过境高速。 2.快速路(主道):盐龙大道、丹平快速路、龙澜大道、北环大道、泥岗路、布心路、南坪快速路、福龙路、香蜜湖路、机场南路、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坪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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