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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被撞了,维修期间能否让肇事者出钱租辆宝马开?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 公众号  ·  · 2024-05-29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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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受损, 维修期间租辆“宝马”上下班, 并主张这笔费用该由 承担事故全责的对方承担。 法院会支持吗?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王某驾驶的车辆因会车时未靠右行使,与李某驾驶的车辆碰撞。 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王某负全部责 任。 由于李某的车辆需要维修一个月,其间, 李某以上下班不便为由,花费14700元租了辆宝马车作为替代用 车。 对于这笔租车费用,李某 以替代性交通工具损失费为由,将王某诉至法院 , 同时要求王某承担车辆贬值损失。审理过程中,王某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认为应当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保险公司认为,保险公司已经支付了车辆维修费用。该案诉请的两笔费用都属于间接损失,按照保险条款,保险公司不应当承担;保险公司已经尽到了提示说明义务。 法院判决 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经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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