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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关法律规定, 职工死亡之后, 其遗属可以依法向有关机构申领死亡抚恤金。 这笔死亡抚恤金是否属于遗产? 又该如何进行分配? 是否适用代位继承规则? 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 因姑侄间死亡抚恤金分割引发的财产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原告小王的爷爷奶奶王某、李某先后去世,二人育有一子一女,即小王的父亲和姑姑。小王的父亲已先于王某、李某去世,现二老在世子女只有小王的姑姑王某甲。小王为其父亲的独生子。 王某、李某均在世时,独自居住。王某过世后,由于李某无生活自理能力,王某甲将李某接回自己家中共同生活,照顾李某的生活起居。而小王未与爷爷奶奶共同生活过。 李某去世后,其生前所在单位将发放的死亡抚恤金、丧葬补助费打入王某甲的账户。 小王起诉姑姑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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