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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微信公众号机制调整,请点击顶部“VOCs前沿” → 右上方“…” → 设为 ★ 星标,否则很可能无法看到我们的推送。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 《关于暂停钢铁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区 自2024年8月23日起,暂停公示、公告新的钢铁产能置换方案。未按本通知要求,继续公示、公告钢铁产能置换方案的,将视为违规新增钢铁产能,并作为反面典型进行通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暂停钢铁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原函﹝2024﹞3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21〕46号)实施以来,钢铁行业通过钢铁产能置换,有力促进了行业改造升级、结构调整、布局优化和兼并重组,但仍存在政策执行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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