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财政部发布通知,要求主管预算单位确定年度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对于特定情况下的公务用车,如路线固定、主要在城区行驶的,要求100%采购新能源汽车。同时,鼓励采购人加强新能源汽车功能、性能的了解,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30%
财政部明确要求主管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中,确保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总采购量的30%。
关键观点2: 特定公务用车100%采购新能源汽车
对于行驶路线相对固定、使用场景单一、主要在城区行驶的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要求全部采购新能源汽车。
关键观点3: 鼓励优先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
通知中提出,当需要采购车辆租赁服务时,应当优先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
关键观点4: 加强新能源汽车功能、性能了解
采购人需充分了解新能源汽车的功能、性能等情况,结合实际使用需要,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
文章预览
原则上不低于30%!财政部明确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 财政部30日对外发布通知称,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预算单位)年度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新能源汽车可以满足实际使用需要的,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 其中,对于路线相对固定、使用场景单一、主要在城区行驶的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原则上100%采购新能源汽车。采购车辆租赁服务的,应当优先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 根据通知,采购人应当加强公务用车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充分了解新能源汽车的功能、性能等情况,结合实际使用需要,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 来源 | 新华社 审核 | 李剑 编辑 | 徐璐明 校对 | 吴锦 了解《环球时报》的三观 请长按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or回到文章顶部,点击环球时报 (微信公众号ID:hqsb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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