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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统计局、税务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实施,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助力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现将《科技助企惠企政策新十条(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科技助企惠企政策新十条(试行)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统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4年9月27日 附件 《科技助企惠企政策新十条(试行)》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推进产学研融通创新,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引导激励市场、企业和社会力量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特制定政策如下: 一、设立创新联合体产学研联合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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