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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函 | 可转让货物单证——联合国贸法会的这份新公约将影响世界

律新V品  · 公众号  ·  · 2024-08-29 18:42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提单在海运中的重要性,以及与其他运输方式运单的区别。同时,文章提到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正在筹备的可转让货物单证国际公约,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与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了一场关于此主题的讲座,邀请专家分享相关前沿资讯。文章还介绍了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和协力律师事务所的相关背景和合作情况。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提单在海运中的重要作用

提单不仅是货物接收和装载上船的证明,还赋予持有人对货物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可用于货物的流通和交易。

关键观点2: 运单与提单的区别

其他运输方式的运单主要用于记录货物运输细节,并不赋予持有人对货物的所有权或控制权,因此不能像提单一样在市场上流通或用于融资交易。

关键观点3: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工作

委员会正在筹备可转让货物单证国际公约,旨在解决传统航运在数字化转型中的新要求和挑战,创建一种新型的物权凭证——可转让货物单证,以适应多式联运的需求。

关键观点4: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与协力律师事务所的联合活动

两单位联合举办国际运输法前沿工作坊活动,邀请专家分享关于可转让货物单证的新公约的资讯,并促进学术交流,揭示航运法和国际贸易法的发展趋势。


文章预览

来源丨协力法讯 提单 (Bill of Lading, B/L),在海运中是一种重要的物权凭证,它不仅证明了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并装载上船,而且赋予了持有人对货物的所有权和控制权。持有人可以通过提单来提取货物,或者将其转让给其他人,从而实现货物的流通和交易。 相比之下,其他运输模式(如铁路、公路和航空)的运输单证(通常称为运单/Waybill)通常不具备这种可转让性。这些 运单 主要用作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记录了货物的运输细节,如发货人、收货人、货物描述、起运地和目的地等,但它们并不赋予持有人对货物的所有权或控制权,因此不能像提单那样在市场上流通或用于融资交易。 随着全球化进一步发展,现代供应链要求物权凭证具备更高的透明度和追踪能力、适应多式联运的需求,运单已经不能满足国际贸易的发展需要。 自2022年以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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