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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肯定面对过这样一种场景:债务人价值不菲的不动产抵押物已被司法拍卖完成,公司不良资产处置同事正按捺不住内心的喜悦,但突然收到法院传来的消息,债务人住所地的税务部门就债务人历史巨额欠税情况,已向执行法院提出参与分配申请,原本近在咫尺的执行回款,可能又不得不面临“腥风血雨”。 税收债权到底是否具有优先权,优先的范围又包括哪些等等,这些问题都是摆在我们法务面前的难题。考虑到税收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故本文仅对税收债权与约定担保物权之间的冲突进行简要分析。 01 税收优先权简介 根据我国税法相关规定,目前我国主要有18个税种,具体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环境保护税、契税、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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