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因向门诊患者重复收取病房取暖费、空调降温费等费用,被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和违法所得约481.5万元的行政处罚。违法事实包括向门诊患者和住院患者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未按规定提供服务收费等。医院已部分退款并通过多种渠道通知患者退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医院被处以罚款和违法所得约48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因多项违规收费行为被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罚。
关键观点2: 违法事实包括多项违规收费行为
医院存在向门诊和住院患者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未按规定提供服务收费等违法事实。
关键观点3: 医院已部分退款并通过多种渠道通知患者退费
昆医附二院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医院已退还部分金额,并通知部分被多收费金额较大的患者进行退费。
文章预览
近日,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因向门诊患者重复收取病房取暖费、空 调降温费等费用,被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以罚款和没收违共计约 481.5 万元的行政处罚。 9 月 23 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此事对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 9 月 29 日公示至官网。 经查证核实,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1. 扩大范围向门诊患者收取病房取暖费 46,046 笔,计 138,138.00 元;收取病房空调降温费 62,051 笔,计 310,255.00 元。两项合计收取 448,393.00 元。 2. 向新生儿科、ICU、EICU、MICU、RICU 等科室住院患者重复收取病房取暖费、空调降温费共计 206,250.00 元。 3. 分解项目收取新生儿经皮胆红素测定费,扣除应收次数后,多计收 204,435 次,多收费计 1,022,175.00 元。 4. 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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