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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忘记了,这种情形也可按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税务大讲堂  · 公众号  ·  · 2017-09-15 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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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有关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政策从2017年开始施行。那么,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2017年以前就已形成了无形资产的,在2017年至2019年期间,能否也可以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呢? 如,某科技型中小企业在2016年进行A、B两项研发活动,A研发项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已在2016年11月份形成无形资产,B研发项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2017年2月份形成无形资产。A、B两项研发活动是否均可以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还是只有B研发项目可以享受此项提高加计扣除比例的优惠呢? 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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