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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利好! 自港澳进境居民旅客 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 将 提高至12000元 6月28日上午,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相关修订条款,2024年7月1日起,将提高自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 香港 ”)、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 澳门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 由原本的5000元人民币提高至12000元人民币。 公告显示,对自香港、澳门进境,年满18周岁的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 总值在12000元以内(含12000元) 的予以免税放行。同时,在设有进境免税店的口岸,允许上述旅客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一定数量的免税商品,连同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 总值在15000元以内(含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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