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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本文全文共 3341 字,阅读全文约 11 分钟 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示管理的通知 关于中国汽车能源消耗量备案系统升级的通知 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关于征求《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车载氢系统在线监测技术规范》汽车行业标准意见的函 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示管理的通知 7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示管理的通知。 通知称,为进一步规范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示管理,完善汽车能源消耗量公示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应保证其轻型汽车产品在销售时粘贴有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以下简称能耗标识)。 二、能耗标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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