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准予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东莞分所执业许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我厅于2024-07-12作出准予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东莞分所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分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东莞分所; 二、执业证书编号:440102934401; 三、负责人姓名:林恒新; 四、经营场所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一路1号蜂汇广场1栋1102室。 特此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 2024年07月12日 版权说明: 审计实操转载之文章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删除 本文内容来源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