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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关于调整部分读者借阅权限的通知

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  · 公众号  ·  · 2024-06-01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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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服务学校教学科研,方便读者借阅图书,图书馆经研究决定对事业编制教职工、博士后、本硕博学生的借阅权限做如下调整: 一、借阅册数 按需借阅,借阅总册数无上限, 预约册数为 10册 。 二、借阅期限 普通图书借期 60天 ,借阅期内可对图书进行多次续借, 最长借期不超过150天 ,已被其他读者预约的图书不能续借。 微型图书馆、智能书架、木铎荐书平台“借购图书”、书展图书借期为 30天 ,不提供续借及预约服务。 三、预约图书催还 已外借的图书,如有其他读者预约,系统将在保证持书读者至少持有图书14天的前提下重新计算应还日期,并向持书读者发送预约催还通知邮件。 四、相关说明 1.   为确保及时收到图书到期、预约提醒等通知,请读者在个人账户提供有效的邮箱地址。 2.   其他类型读者的借阅办法按原规定执行。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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