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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赛柏蓝 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继续调价。 01 一批国采中选药品 不调价将面临撤网 11月19日,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发布《关于规范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中选非供应安徽省药品价格后续处置措施的通知》指出,仍有部分国家集采中选但未供应安徽省药品未在规定申报时间内主动规范价格。 安徽省药品价格治理再进一步,本次直接对目前平台无限价且未在规定申报时间内主动规范价格的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苯磺酸氨氯地平片、阿莫西林胶囊等19个药品暂停挂网。 相关企业如果想要取消标识或恢复挂网资格,需联动全国省级最低有效挂网价,并按照不高于1.5倍国采中选价提交申请。 “1.5倍”这一标准需要回溯到国家医保局在《关于通报国家组织集采药品非供应省份挂网价监测结果促进区域间价格公平均衡的函》中的规定,第八至九批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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