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三亚市住宿业客房预订退订指导意见(试行)》规定,非节假日期间住宿业经营者及线上预定平台需遵守提前7天无理由全额退款规则,节假日期间则需遵守提前15天以上的规则。特殊情形下如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导致的退订,需提供相关证明并全额退款。住宿业经营者与线上预定平台需标注“限时特惠不可退”并二次确认退订规则。特价房、促销房不在无理由退订范围内。《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快速退款机制,保障消费者权益,包括设立“信用退”“无忧退”,并在消费者提交退订申请后2小时内响应。同时,三亚开通退订专线及先行赔付通道,并建立了相关调解机制。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试行《三亚市住宿业客房预订退订指导意见》
该指导意见为非节假日和节假日的住宿业经营者及线上预定平台制定了客房预订退订的规则,并明确了无理由全额退款的期限。
关键观点2: 特殊情形处理方式
因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归责于消费者的原因退订,住宿业经营者及线上预定平台在消费者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后需全额退款。
关键观点3: 要求建立快速退款机制
住宿业经营者应设立“信用退”“无忧退”等机制,在消费者提交退订申请后2小时内必须响应并在限定时间内退款。
关键观点4: 消费者权益保障
三亚开通退订专线和先行赔付通道,并建立了调解机制来联合处理争议。
文章预览
澎湃新闻记者 王鑫 实习生 王潇笛 3月8日,《三亚市住宿业客房预订退订指导意见(试行)》(下称《指导意见》)将进行为期一年的试行。 《指导意见》规定, 非法定节假日期间, 住宿业经营者、线上预定平台应遵循客房 入住前7日以上可无理由全额退款规则 ; 法定节假日 (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与国庆节)期间,住宿业经营者、线上预定平台应遵循客房 入住前15日以上可无理由全额退款规则 。 《指导意见》还列举了特殊情形处理方式:因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航班取消等不可归责于消费者的客观原因退订,住宿业经营者、线上预定平台在消费者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后须全额退款。住宿业经营者、线上预定平台应在预订页面首屏以醒目字体标注“限时特惠不可退”;住宿业经营者、线上预定平台应向消费者二次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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