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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欧洲数字税税制杂糅的经济根源 欧盟国家已有的数字税或者数字服务税(DST)的立法尝试与其说是一种税法创新,更像是一种税法上的杂糅,因其既不能被视为增值税又因其营业额税基而难以被归入一般的公司所得税。这种困境有其深刻的经济根源——数字经济对全球税收竞次的进一步恶化。本节将顺着数字经济对全球税收竞次的恶化这一线索,分析欧盟定义的数字经济对直接税的抑制作用以及对征税权分配制度的破坏性,探讨数字税税制杂糅的经济根源。 (一)数字经济与全球税收竞次 税收竞争本质上是国家与国家之间为了吸引资本向其提供更为优惠的税率和税制的竞争。 托马斯·皮凯蒂总结了一战后直至近年来的全球税制变动,发现了一种税收竞次的规律,并洞见其原因——资本的积累效应和资本的跨国流动能力带来了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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