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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 湘政发〔2024〕12号 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支持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高质量发展,决定赋予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放尽放,按需赋予权限。 坚持需求导向,实施精准赋权,分别赋予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先进制造、市场准入、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编制《赋予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目录》(见附件),明确具体事项和赋权方式。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套下放市级权限到开发区,优化赋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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