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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生活中,业主对物业管理有许多误区: 有的把物业公司当成产权单位, 有的把物业公司当成房地产开发商, 有的把物业公司当成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有的把物业公司当成相关运营商...... 这些错误的观念,导致许多业主把与住房相关的责任都推到物业公司身上, 把物业当成“筐”,凡与住房有关的事都往里装 ,并常常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好像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那么, 哪些事不该物业管? 哪些事该物业管呢? 一、这些事是业主自己的事 家里的门窗框、门窗把手坏了,水阀、水龙头坏了,开关坏了、电源短路了,座便箱浮球不好用,室内墙皮脱落了等等,这些分户以内的业主自用部分,维修也好,更换也好,都是业主自己的事,不是物业公司的事。 过去,房屋的所有权是政府或产权单位,这些事都该政府或产权单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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