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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4月1日起实施,广西发布新标准

柳州晚报  · 公众号  · 互联网安全 科技自媒体  · 2025-01-05 13:48
    

主要观点总结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技术标准》和《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规程》,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应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且充电车位数量不应低于停车数量的30%。同时,标准与规程对于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设计、施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等做出了详细规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新标准与规程的发布背景及适用对象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技术标准》和《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规程》,这两项标准适用于广西新建、改建、扩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和集中充电设施的安装、信息平台及运营管理。

关键观点2: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具体要求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需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且这些场所应遵循安全适用的原则,优先选择室外露天区域。同时,充电车位数量不应低于停车数量的30%。

关键观点3: 防火安全及场所设置的规定

标准明确规定严禁在建筑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同时,对于地下和半地下的充电库有防水、排水的要求,坡道式出入口的坡度也有相应限制。

关键观点4: 运营管理的相关规定

运营单位需建立健全的安全责任制度,确保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正常运行。此外,运营单位应在醒目位置公示相关信息,并设置完整的充电指引标识。同时,应建立线上设备运营维护巡查制度,24小时服务电话应有人值守。


文章预览

近日,据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消息,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技术标准》 (以下简称《标准》)、 《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 规程》 (以下简称《规程》) 两项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已获评审通过并予以批准发布, 将于4月1日起实施。 其中要求新改扩建建筑应设电驴停放充电区、严禁在建筑走道等公共区域建充电区、充电车位数量不应低于停车数量的30%…… 资料图:居民接上电源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贾天勇 摄 新改扩建的建筑应设置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 车位数量 不应低于停车数量的30% 《标准》适用于广西新建、改建、扩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设计、施工、验收。从场所分类、场所等级、防火间距、消防安全等方面作出了相应技术规定。 官网截图。点击图片查看原文 《标准》要求,新建、改建、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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