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介绍了深交所股东增持的具体规定与实务操作,包括适用主体、增持规则详解、沪深交易所增持规则对比以及特殊情形注意事项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适用主体
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依据持股比例分为四类:0-5%、5-30%、30-50%、50%以上;特别提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同时遵守各项增持规则。
关键观点2: 增持规则详解
不同类型股东有不同的增持期限、比例限制、信息披露要求。如持股比例达到5%时,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增持情况;每增加5%或完成增持时,都要进行信息披露。
关键观点3: 沪深交易所增持规则对比及特殊情形注意事项
深交所与上交所的增持规则有所不同,需要注意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此外,被动增持与主动增持不同,规则规定了一些免除义务,但在触及实际控制权或重大权益变化时需履行更详细的公告与报告义务。
关键观点4: 增持违规案例解析
通过两个案例解析增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及后果。如短线交易、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用途转让或注销等,并介绍了相应的处分决定。
文章预览
在上一期内容中,我们深入解读了上交所关于股东增持的相关政策与要求。本期,海通财富将继续为您带来深度解析,聚焦深交所股东增持的具体规定与实务操作,帮助您全面了解 深交所 规则下的增持合规要点及其信息披露要求。 主要参考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一、适用主体 增持主体及其分类: (一)上市公司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依据持股比例分为以下四类:0-5%、5-30%、30-50% 、50%以上。 (二)董监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一致行动人 特别提示:如果股东同时具有多种身份,应同时遵守各项增持规则。 二、增持规则详解 01 第一类持股主体(持股比例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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