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家5A级税务师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涉税鉴证、税务咨询、税收筹划、财税顾问、专项代理及服务、房地产税收服务。公司主页:http://www.xindacta.com 电话:0755-33341665
今天看啥  ›  专栏  ›  中汇信达深圳税务师事务所

稽查案例:咨询费发票被税务稽查,主要有7项证据

中汇信达深圳税务师事务所  · 公众号  ·  · 2024-06-15 15:43
    

文章预览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税二稽罚〔2024〕50 号 ***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2): 我局于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4月12日对你单位(地址:***铺)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11月30日的税费申报缴纳情况进行了检查,你单位存在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及证据 你单位2023年7月期间,在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为他人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增值税普通发票)共14份,金额合计197,454.27元,税额合计2,189.73元,价税合计 199,644.00元,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为“*其他咨询服务*咨询费”等,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上述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1.你单位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你单位为非正常户的相关资料及其他移交资料;2.你单位注册经营地址的相关核查资料;3.你单位的水电气油等生产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