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法商之家
专注企业,追求极致。汇聚全国近1.8万名律师、专家、学者以及近三万家优良企业跨界合作。传递企业法讯,共享实用干货,对接中小企业法务需求,是企业总裁、企业法务、商务人士的必备法律助手。全国统一客服、律师咨询电话:010-56210066
今天看啥  ›  专栏  ›  法商之家

最高法:司法拍卖在一拍流拍、二拍流拍及变卖不成的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均可申请以该次拍卖确定的保留价接受以物抵债

法商之家  · 公众号  ·  · 2024-10-19 08:00

文章预览

来源 |  民事强制执行实务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投稿邮箱:2823659308@qq.com ▲ 北京九稳律师事务所 裁判要旨: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未规定网络拍卖流拍后的抵债问题,因此可适用《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中关于流拍后抵债的相关规定。 网络司法拍卖在第一次拍卖流拍、第二次拍卖流拍及变卖不成的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均可以申请以该次拍卖确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以抵顶债务 ,可见法律、司法解释规定鼓励申请执行人以接受以物抵债的方式早日实现债权,并未作出时间限制。本案中申请执行人在一拍流拍后申请以物抵债不违反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最高法执监32号 申诉人(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公司 申请执行人:张某甲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