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万宁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车某新涉嫌受贿罪一案,涉及海南省司法厅财务规划警务装备处原处长。被告人车某新被指控接受请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好处费共计569万余元。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证据,被告人认罪悔罪。案件将择期宣判。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车某新涉嫌受贿罪被起诉
车某新作为海南省司法厅财务规划警务装备处原处长,被指控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
关键观点2: 非法收受好处费569万余元
公诉机关指控,车某新非法收受好处费共计569万余元,这些钱来自于某服饰公司的副总经理、业务员等请托人的贿赂。
关键观点3: 庭审过程公开透明
万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纪委监委、市司法局公职人员等20余人受邀参与旁听,庭审过程公开透明。
关键观点4: 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
在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车某新及其辩护人对证据进行了质证。车某新在最后陈述中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文章预览
1月20日,万宁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海南省司法厅财务规划警务装备处原处长车某新涉嫌受贿罪一案。 万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纪委监委、市司法局公职人员等20余人受邀参与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至2021年,被告人车某新接受某服饰公司副总经理、业务员等人的请托,利用担任省司法厅财务规划装备处处长、财务规划警务装备处处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服饰公司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 非法收受好处费共计569万余元 ,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车某新进行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其用自身惨痛经历深刻诠释了法律红线不可触碰的道理。 该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万宁法院微信公众号 监制:林莹 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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