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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征求意见稿)》等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 》等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 请于2024年9月26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 ,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监测司 滕曼 电话:(010)65646263 传真:(010)65646236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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