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多起涉及生产销售假药的案件,其中包括李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马某某和杨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贵州省某医馆无证配制医疗机构制剂案、以及山东省龙口市某药店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所有案件均涉及违反药品管理法的行为,并给出了相应的处罚。同时,文章也给出了消费与合规提示,提醒公众注意药品的特殊性,选择正规渠道就医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购买使用。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多起生产销售假药案件被报道,涉及不同地区的多个嫌疑人。
文章中详细描述了不同案件的经过,包括案件的背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以及相关的处罚。
关键观点2: 所有案件均涉及违反药品管理法的行为。
文章强调了药品的特殊性,并提醒公众在选择药品时要遵守相关规定,从正规渠道购买,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使用。
关键观点3: 文章给出了消费与合规提示,提醒公众注意药品安全。
文章建议公众关注药品零售企业资质、药品资质,避免从非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并鼓励公众及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文章预览
一、李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 2023 年 7 月,安徽省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对群众网购的某“中药丸”开展调查并送检。经检验,上述药丸含有化学药品格列本脲,该局立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经查,李某等人将购买的化学药品格列本脲片和盐酸二甲双胍片打成药粉,与山药、天花粉等混合后加工制成 “中药丸”,宣称可治疗糖尿病,并通过微信销售。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认定涉案药品为假药。 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 5 人,捣毁假药生产窝点和仓库 7 处,查获原料、成品、半成品和生产加工设备若干,涉案金额 1300 余万元。 2024 年 8 月,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依据《刑法》《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对李某等 5 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拘役和最高十一年十个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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