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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手机要5000元好处费才还?法院判了!

新北方  · 公众号  · 沈阳  · 2024-07-08 12:09
    

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描述了一起关于蛋糕店员工陈某遗失苹果手机,联系到捡到者邓某并要求支付高额感谢费归还手机的事件。后陈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邓某赔偿失主经济损失8500元。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蛋糕店员工陈某遗失苹果手机。

陈某购买的苹果手机不慎遗失,联系到捡到者邓某并愿意支付1000元感谢费。

关键观点2: 捡到者邓某要求支付高额费用。

邓某最初要求支付5000元才愿意归还手机,存在明显的敲诈行为。

关键观点3: 法院判决邓某赔偿失主经济损失。

法院最终判决邓某赔偿陈某的经济损失共计8500元,表明法院对于此事件的认定和处理。


文章预览

点击上方 “新北方” 可以订阅哦! 蛋糕店员工陈某刚买的苹果手机 不慎遗失 联系上捡到者邓某 表示愿意支付1000元感谢费 希望对方返还手机 然而,对方却要求支付5000元 否则不愿归还 为此,该员工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调查时 邓某对拾得陈某手机事实表示认可 但认为该手机是自己捡到的 而不是偷盗或者抢劫而来 因与陈某在沟通时存在言语冲突 表示如果陈某从石阡县城放火炮至自己家中 才愿意返还手机 7月7日,贵州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布这起案例 捡手机者称手机已丢失 法院判决其赔偿失主经济损失8500元 来源:@红星新闻 编辑:张微 《新北方》热线:024-23186688 这里是新北方,用新闻力量关注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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